Building towards the future | Takaharu Tezuka | TEDxKyoto
一天可以跑上3000m,這種運動量的訓練可以電爆黃種人,繼續在馬拉松的世界稱霸。
http://www.archicentral.com/tag/tezuka-archit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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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報導我一點都不吃驚阿,這就是台灣的法律,車上只有兩個人,因為不知道誰開車,所以兩個人都無罪,這個法官也真是夠搞笑的。跟判我媽車禍的一樣樣,說什麼我媽越過雙黃線,所以被撞死對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判決書上只差沒寫,你他媽的該死啦,誰較你騎車要越過雙黃線,鄉下地方雙黃線沒間斷,要轉進巷子當然要越過雙黃線阿,不然騎車子還要跳過雙黃線嗎??該死的法官,為了自己的省事方便,光憑車禍鑑定委為會的鑑定報告就判肇事者無罪,難道我媽生活無憂無慮還要另用這種不害人的方式自殺,白痴法官作領高薪瀆職,你這輩子就不要因為穿越雙黃線被人撞死不用陪。垃圾~
最近聽到很多留學生,不論是現在還在唸書的還是已經回台灣的或是已經唸完書打算回台灣的,都在唱秋什麼爸媽給的壓力很大,無法跟家裏溝通,我回台灣一定要搬出去住。
抱歉我說話比較重,你出國唸書的錢憑甚麼認為是家裏無條件給你的。你不就念個外文書在國外唱秋什麼,我在台灣讀大學研究所也都是外文書啦,真的那麼有能力那麼行把讀書的錢還來再說啦!什麼都沒有的人只會唱秋:『我要搬出去住,爸媽都不懂我。』不就出個國,有什麼好了不起的,有錢買機票蓋個簽證我也可以阿,你的簽證還是你爸媽付的錢啦,說這麼多你到底還不還錢啦。在你抱怨台灣父母對你的管教為什麼比外國父母多的時候,也請想想你是否也得到比外國小 孩多更多的關懷與照顧。
打從上大學後我就一直在外流浪,雖然我家離學校只有10KM但是我還是住在外面,為的就是可以燃燒生命(或者說是浪費生命),回家也只是一各月一次的例行公事,現在我在台北工作了,離家250KM不再是短短的15分鐘路程,這一年多來我也沒有覺得跟之前唸書的時候有什麼不同,但是昨天我想家了。
原來想家的感覺是這樣,我躺在床上眼睛閉上我卻睡不著,我看見我爸爸我媽媽,我看見我熟悉到沒有特殊感覺的景色,在我想家的時候有多麼的吸引我,一幕幕既清晰又模糊的景象讓我睡不著。我想家想我爸想我媽,我離家7年了第一次好想家,躺在床上我覺得空虛,這我也睡了一年的房間居然是這麼的陌生,在這裡我沒有家的感覺,我覺得床是飄在空中的像風箏一樣,浮在一棟大樓的某個樓層,線卻還綁在嘉義。
開板至今也沒幾個月,洋洋灑灑已經有100篇的規模,雖然有些灌水的文章(轉貼的),但是每一篇轉貼的文章我可以每字每句都有看完,這裡沒有明星偶像的光環,沒什麼內容的blog卻人氣旺旺旺,每天的瀏覽人數就超過我的累積瀏覽人數,blog的排行榜有永遠盤據前幾名。這裡只有我認為我精彩的生活片段,或許對你來說也不是哪麼的精彩,對我而言這些片段都是值得紀念的。
每日上班、晚上運動、假日出遊,我其實沒有什麼時間好好的把一篇文章寫完,在匆匆忙忙小心翼翼(小心不要被老闆發現)的情況下,或許措辭用語不是哪麼的精準幽默,但是我會努力,這裡除了當生活記錄簿,還是我的寫作練習本,更是我的拍照寫真集,我不是很想紅(屁啦!每天還不是很關心瀏覽人數),我只是想要當個厲害的部落客,你們看我介紹的地方也會想去玩,看我介紹的餐廳美食也會流口水,看我介紹的敗家精品也會蠢蠢欲動,很不得馬上把他也搬回家,看我寫的笑話文章也會偷偷竊笑想說我怎麼這麼機車這麼賤(我會多多看FHM多多學習怎麼犯賤),無聊的時候會想到我的BLOG找點趣事。
小時候就覺得喝香檳很時髦(配合小時後的說法-時髦),開同樂會總是要買個幾瓶香檳來開才夠味,哪時候開香檳成了同樂會的開場白,香檳一開歡樂無限,小時候覺得香檳就是裝在玻璃瓶裡的汽水,超市就有在賣一瓶50元,後來還COST DOWN少了軟木塞多塑膠頻蓋,有的更是誇張到像黑松汽水一樣是選轉頻蓋,但是我們總是愛買軟木塞型的,撕開鋁箔紙,扭開保護的鐵絲,稍微晃一下慢慢的將軟木塞往外推,慢慢的~ㄅ喔,軟木塞彈出配著香檳汽水噴出來,就有一股站在F1頒獎臺的快感,冰吱吱的香檳汽水喝一口,都讓人感動到要在地上打滾了,小朋友好愛這種裝大人的時髦感覺。小時候對香檳的記憶除了同樂會(拗口的同樂會,國小畢業就沒講過)開香檳,還有就是冰淇淋的香檳葡萄了,明明就只是甜甜的的紫色冰淇淋外加上一點點少得誇張的葡萄乾,也可以叫成香檳葡萄,所以香檳著真正味道我還真的沒有嘗試過,這是我對香檳的第一映像。
賽車比賽頒獎要開香檳,不管是世界最快的F1、驚心動魄的GP500、橫衝直撞的WRC、越野冒險的Le Dakar、還是美國的暴力破壞搞笑大腳車壓爆賽,都需要開香檳慶祝一下,這時候的香檳不是用來喝的,是用來當洗髮精沐浴乳可以用來洗洗頭沖沖身上的沙土(尤其是參加Le Darkar),或是用當黑暗料理界的暗器來跟亞軍嗆聲說你還差得遠勒(然後往他身上猛灌香檳,讓他渾身黏答答不舒服),抑或是亞軍用來挑釁冠軍(一樣是往冠軍的臉噴香檳,看能不能趁大家不注意的時候,發洩一下剛剛被超車的不爽)、、、等等浪費香檳的玩法,這是我對香檳的第二映像。
從小到大只要是我待過的班級都沒有辦法得到秩序比賽冠軍,小一的老師說我們班是全校最吵的,小三老師也說我們班是全校最吵的,小五小六我們班也都是一直蟬聯全校最吵的班級,老實說還真厲害連拿六年的冠軍,完全沒有對手可以披敵。
我覺得這樣對大家很不公平,一樣都是來唸書的,我們總是要留些空間給別的小朋友進步,不能總是我們拿冠軍讓別班的小朋友羨慕到爆。其實我也好羨慕隔壁班,週週都得秩序比賽第一名,可以上司令台接受頒獎,讓只會摸頭的校長摸摸頭,看會不會有魔力讓自己變賽亞人,風光領獎接受全校嫉妒的眼神,小學生幼小的心靈什麼不會最會吃醋,還不就為了讓校長摸摸頭,原來小學生就懂得要貼近權利核心,揣摩上意,總統要摸頭的時候,綠色立委怎麼人人避之為恐怖及,真是比小學生還不如。
小學與秩序比賽冠軍無緣,到了國中整個換掉班上成員全部換過一輪,好比政黨輪替一樣做得不好就該換人做做看,我們帶著口號『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上了國中,我想應該有機會得秩序比賽獎了吧。
隔壁喵叫日記曾經紅遍大街小巷,全台灣點閱率最高的部落格,作者以風趣又嫉妒的筆法,真實報導出隔壁貓叫的點點滴滴,搞得大家心理無不是羨慕到爆,都在私下打聽作者租的地方,也想搬過去體驗一下真人貓叫的魅力。他還出了一本書,也換了部落格的位置,不變的是作者依然幽默的筆法,雖然一代二代性獸已經搬離,貓叫產能頓時銳減,好像被大廠抽單一樣只留下一堆的美好回憶過往的精彩,沒有動物叫的房間,但是眾鄉民們總是期待淡季不淡旺季總會再來,死守著貓叫版,因此點閱綠依然高居不下,屏除作者搞笑的寫法,大家最喜歡的還不就是『別人』的貓叫,正所謂外國的月亮比較園,別人的老婆比較美,得不到它總是比較好。
昨天情人節我就在我親身經歷貓叫傳奇,以前還在學校的時候,總有聽到同學如何因為貓叫失眠,高中的同學說他租的房子是木板隔間,隔壁貓叫異常的清楚,他都睡不好所要要我考試作弊給他看,念在他與我分享貓叫的點點滴滴我只好給他喵(是~瞄)一下(老師你應該知道我的苦衷),高中生好的不學就愛學貓叫。
大學的時候住宿社一間四個人有聽過同學說,室友帶女朋友回來過夜,自以為棉被隔音效果比木板好,半夜熄燈貓叫不已,此時其他三人不是塞棉花捏大腿心中默念阿咪陀佛,就是拉長耳朵細細品味貓叫的美好。在室友還在的時候,要三個大男生陪伴聆聽貓的奏鳴曲貓叫是不道德的,給聽不給看更是殘酷。
我的人格養成期應該算是在高中,高中一度很愛玩不喜歡念教科書,淨是在看一些阿里不達的雜書(當然不是小本的),除了歷史與小說不看外,幾乎什麼都看,哪段時間看的書也奠定了我的人格特質,至於是什麼樣的特質我也不清處,反正就是要找一段時間來靠盃就挑高中吧。
插一下話:我高中還有同學強到可以說服他老爸一起訂閱PLAYBOY,最好笑得是他們父子倆還神秘稀稀的不讓他媽知道!不巧劃撥單放在客廳就被發現了,兩個色坏居然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服他嗎一起入股定PLAYBOY,並跟他解釋PLAYBOY是一本如何偉大的雜誌,在全世界拯救了多少的少男孤寂的空虛內心,也因此救贖了無數無辜的少女免於少男的迫害,所以他們家一家三口大家一起分攤了PLAYBOY半年份的費用,我同學分到星期一到星期五(因為這樣可以帶到學校炫耀),他爸爸就分到星期六日,他媽媽呢看完封面就覺得是被小人算計了才入股訂書,所以他放棄了擁有PLAYBOY的美好時光,那陣子我們班上每個月都有新的PLAYBOY可以看,越到月底PLAYBOY的頁數就越少,也不知道是誰偷撕的,還好我聰明跟他變罵其,每個月都可以看到完整版的少男聖經,也因此養成了我謙遜有禮, 待人和睦的人格(好像扯太遠)。
努力回到主題-衝突的人生,我高中看過一本書叫:喚醒心中的巨人,這應該是本蠻紅的書,當初那位作者也因為這幾本書爾發大財,書上說他中年失業又被拋棄,肥得跟豬頭一樣,但是在某年某月某日他覺醒了,敲了一敲門叫醒心中的巨人,不僅減肥成功還賣書講課賺了很多錢,當時想說可以賺了很多錢,不是啦是要吵省我心中的巨人,所以我也買了一本,不要問我有什麼挫折,需要用跟作者一樣的方法,還不就是一堆小時候自以為天大的鳥事,什麼聽不懂,還要我解釋,這種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ANYWAY,我當時就幻想著我跟作者說得作,一定也可得到他說的哪種成功人生。
有人說畫家就是天生觀察比一般人細微,因此他能看到我們這種凡夫俗子所看不到的枝尾末節,畫出來的東西當然就比我們畫的像、比我們傳神,更別說是像梵谷哪種得天獨厚的癲癇,更讓她可以畫出會旋轉的雲哪種肉眼看不出來的氣旋(但是這種特異功能在他變態的把耳朵割去,也跟著消逝),所以畫家是要天份的,我決定放棄當畫家,雖然我小時候也曾經在老師的鼓勵下,以為自己很繪畫畫,還差一點去考美術班,還好我在國中前就覺悟了,我頂多只能鬼畫符,但是我又不得不說跟畢卡索畫得還有點像。
哪改當個作家好了,我的高中老師也說我很會寫文章,每每總是要我在大家面前大聲的念我寫的文章,一次就算了,我當老師心情好看到我亂謅有理,二次三次後,我真的以為我很厲害,還上台教大家怎麼寫作文,但是我不懂的是,為什麼我以我的文章換點糖果,投投校刊卻也重來沒有一篇上過,我開始懷疑我高中老師騙我,但是我還是有靠著國文老師的背書,幫我同學寫情書賺賺外快就是了。
大學初期常PO bbs,依稀記得哪種信手拈來,源源不絕的詞句在腦海中的記憶覺得很棒,常常話題一開東扯西扯的不PO到換頁決不罷休,也不管寫得怎麼樣就是有很多話好寫,儼然就是個天橋上說書的,一點點雞毛蒜皮的事,也可講得驚天地泣鬼神,這一切都要怪帶我入門的打B魔人調校。
我100公尺跑最快的成績大約是12.6秒是班上第一快,在我高中的全盛時期,我們班上只有兩個人可以跑出這樣的成績,不敢說是飛毛腿,但是我比另外一個同學胖了10公斤還能有這樣的成績,說實在的我已經很滿意了。
跑步跑的快應該是打從我還沒上小學時,就已經在馬路上衝刺所練得的神功,小時候鄉下沒有什麼休閒活動,也沒有什麼玩具不是陀螺就是扯鈴的,晚上沒事就在馬路邊玩躲避球,不然就是玩玩紅綠燈(應該有很多人不知道我在玩什麼吧~年輕人),每晚都過著追球或是追人的日子,久了自然就跑得飛快。小學還一度參加過學校的田徑隊,無奈我的手斷兩次的修復過程,讓我中藥越吃越胖,漸漸的肥了就跑不快了。
國中的時候還是很胖,胖到失去信心(誰叫我國小愛慕的對象喜歡上我們班上跑最快的那位,他還住我家對面,電話號碼跟我家的差一號,這種打擊之下叫我不失去自信也很難),我一直覺得自己已經不可能再像小時候,快步跑起遠遠的別人甩再後面的快感,因為我胖。